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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项目

华师大实验综合楼消防报警联动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3/23     浏览次数:    

该工程位于南湖之滨,占地100亩,其中教学实验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95060㎡(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84900㎡,南湖校区地下停车场一期10160㎡),工程造价约2.66亿元。大楼建成后将成为集教学、科研、信息、文化交流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大楼。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消防报警联动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ZX-201604FJ-124008001

1. 招标条件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_ 教发函 [2013]246 号 _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中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内, 总建筑面积 95060 ?(其中: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 84900 ?,南湖校区地下停车场 (一期) 10160 ?) ,消防报警联动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投资约450万元 。 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以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为工程质量总目标,本项目的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建设定位于国内高校一流水平,打造成示范项目。

2.2 招标 内容: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消防报警联动及气体灭火系统的采购、安装与调试,亦即本项目消防报警联动及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图纸全部内容,包括:

(1)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含消防水炮系统)、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

(2)上述招标内容中的系统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及其安装、调试、验收、维保及配合其他系统的联动调试;

(3)上述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的材料供应和安装施工、售后服务以及系统检测(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消防检测公司的检测合格报告 )、验收 (确保本招标范围内以及整个建筑所有系统能够通过武汉市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并获得验收合格书面意见) 。

详细设备清单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质保期为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整栋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算的两年。

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交货及安装时间 : 签订合同且收到买方书面进场通知后 150 个日历天 内完成安装调试。

2.4 伴随服务:卸货、就位、安装、调试、质保、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

3.2 投标人资质须 同时具有 :

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 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的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 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二级建造师 资格 及以上 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且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完成过 至少一项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的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 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

3.5 投标人 近三年来投标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及措施。

3.6 本项目主要设备和材料授权:投标人如果不是设备制造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 本次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加盖制造商印章);提供设备制造商2年设备 质保 和免费上门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制造商印章);投标人提供两年免费上门售后服务的书面承诺 。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5. 招标 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办事指南 ― 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www.hbggzy.cn )。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用 CA 锁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06 月 14 日至 2017 年 06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 2017 年 06 月 14 日至 2017 年 06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免费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 的递交

6 .1 递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17 年 07 月 07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52 号普提金商务中心 A 座 10 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1 号开标厅) 。

6 .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中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洪山区珞喻路 152 号基建处 地 址: 汉阳区十升路十里铺特 5 号十里和府 1 号楼

邮 编: 430070 邮 编: 430050 联 系 人: 邓卫宁 联 系 人: 王 皓 电 话: 027-67868113 电 话: 027-84878700 传 真: 027-67868105 传 真: 027-848719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2017 年 0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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